臺北市ç§ç«‹å¹¼è¯é«˜ç´šä¸­å­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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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å信高級中學會考入學金辦法

(一)çŽå‹µå°è±¡ï¼šå‡¡åœ‹ä¸­ç•¢æ¥­ç”Ÿç¶“å„å¼æ‹›ç”Ÿç®¡é“錄å–本校,並於106å¹´7月13æ—¥(星期四)å‰å®Œæˆå ±å手續åŠç¹³äº¤æœè£è²»ç”¨ã€åœ‹ä¸­ç•¢æ¥­è­‰æ›¸(正本)。

(二)çŽå‹µé‡‘é¡ï¼š

é …ç›®

當年度國中教育會考總ç©åˆ†è¨»1

çŽå­¸é‡‘

1

30分以上

30è¬å…ƒ

2

25~29分

2è¬å…ƒ

3

21~24分

1è¬å…ƒ

4

17~20分

5仟元

5

14~16分

3仟元

 

(三)凡符åˆæœ¬é …çŽå­¸é‡‘者,須於106å¹´7月14æ—¥(星期五)å‰ç¹³äº¤ç•¶å¹´åº¦æœƒè€ƒæˆç¸¾å–®(正本),未繳交者視åŒæ”¾æ£„本項çŽå­¸é‡‘資格。

(å››)本項çŽå­¸é‡‘自106å¹´7月14æ—¥(星期五)起至106å¹´7月31æ—¥(星期一)止,減åŠç™¼æ”¾ã€‚

 

※資格審查

開學後第六週,由教務處註冊組主動æ出符åˆæ¢ä»¶å單,經çŽå­¸é‡‘審查委員會審核通éŽå¾Œé ’發。

※附則

一ã€å‡¡ç¬¦åˆä¸Šè¿°å„é …çŽå­¸é‡‘é ˜å–資格之學生,若有以下情形則追繳全數已ç²é ’之çŽå­¸é‡‘:

(一)當學年度記有大éŽï¼ˆå«å¤§éŽï¼‰ä»¥ä¸Šè™•åˆ†ã€‚

(二)在校修業期間因轉學ã€ä¼‘學或輔導安置。

二ã€å‡¡ç²æœƒè€ƒçŽå­¸é‡‘30è¬å…ƒè€…,於入學後å‰äº”學期頒發,æ¯å­¸æœŸå„é ’6è¬å…ƒã€‚

註1

106學年度國中教育會考ç©åˆ†æ¨™æº–

類別

é …ç›®

採計上é™

ç©åˆ†æ›ç®—

說明

國中教育會考

五科

35分

7分

6分

5分

4分

3分

2分

1分

國文ã€æ•¸å­¸ã€è‹±èªžã€ç¤¾æœƒã€è‡ªç„¶äº”科,å„科按等級加標示轉æ›ç©åˆ†1至7分。

A++

A+

A

B++

B+

B

C

寫作測驗

1分

1分

0.8分

0.6分

0.4分

0.2分

0.1分

 

寫作測驗1-6級分轉æ›ç©åˆ†0.1至1分。

6ç´š

5ç´š

4ç´š

3ç´š

2ç´š

1ç´š

 

會考

總ç©åˆ†

36分

 

時間類別單ä½æ¨™é¡Œé»žé–±
時間類別單ä½æ¨™é¡Œç™¼ä½ˆé»žé–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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